參加本活動可能獲得的虛擬道具(例如:購物金、殺神沙漏、玫瑰花、鑰匙、GP+單點電影看片券、能量藥水、M幣、福袋等),其使用期限分別為:
1. 如果是參加「福袋」活動,使用期限均自抽到當下開始計算90天。
2. 如果是參加「M抽」活動,使用期限均自抽到當下開始計算30天。
1. 會員如選擇參加本活動,視為會員已同意本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,同意本公司的本活動過程、得獎名單公布於Magic Hour平台及其他媒體,同意本公司得蒐集會員的個人資料作為活動管理、活動通知等使用,請會員務必詳細閱讀。
2. 參與本活動之會員,應先確認於Magic Hour平台所登錄之會員真實姓名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等資料均正確無誤,且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已完成認證。如有資料不實、資料不全、未完成認證,或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屬一人註冊多帳號或為假帳號者,均視同違反本活動規定。
3. 參與本活動之會員,如有違反本活動之任一規定,或以惡意程式或其他違反本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擾亂本活動者,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,本公司有權立即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其會員資格,如有獲獎則取消領獎資格,如已領獎則取回已發獎項。
4. 本公司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及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本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若有異動、變更,將在Magic Hour平台中統一公布,本公司不另個別通知。
5. Apple不是本活動的贊助者,也沒有以任何形式參與活動。
1. 得獎獎項如屬現金,得獎者應於收到得獎通知或於得獎名單公布後的七個日曆天內(以先到者為準),自行寄發電子郵件至Magic Hour官方信箱(magichour@gpx.tw)。本公司收到電子郵件後,將於正常工作時間內由專人以電子郵件與得獎者聯繫領獎事宜。現金獎項僅限得獎者至本公司親自領取,恕不接受匯款轉帳;如無法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至本公司親自領取,將取消得獎者之領獎資格。
2. 得獎獎項如屬實體商品(例如電影光碟、海報、周邊等),得獎者應於收到得獎通知或得獎名單公布後的七個日曆天內(以先到者為準),自行寄發電子郵件至Magic Hour官方信箱(magichour@gpx.tw)。本公司收到電子郵件後,將於正常工作時間內由專人以電子郵件與得獎者聯繫領獎事宜。商品如需運送,運送費用應由得獎者先付款予本公司,再由本公司將商品寄出;未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支付運送費用,或未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受領商品者,將取消得獎者之領獎資格,已付運送費用不退還。
3. 得獎獎項如屬服務兌換劵或優惠劵(例如電影票),電子序號將於得獎或得獎名單公布後,發送至得獎者電子郵件信箱或Magic Hour平台「我的票劵」專區;GP+單點電影看片券將自動歸入得獎者GP+會員帳戶,可至「單點電影額度」查詢。
4. 得獎獎項如屬M點,M點將於得獎或得獎名單公布後,發送至得獎者Magic Hour平台「點數專區」。
5. 得獎獎項如屬M卡,M卡將於得獎或得獎名單公布後,發送至得獎者Magic Hour平台會員帳戶之「M卡」專區。
6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單一年度內之中獎價值如合計超過新臺幣1,000元,應納入個人年度所得額由本公司依法申報;單次中獎之中獎價值如超過新臺幣20,010元,另應依法扣繳10%之所得稅扣繳稅額。得獎者如為外籍人士,不論中獎價值多寡,應一律扣繳20%之所得稅扣繳稅額。
7. 依據中獎價值且有依法申報必要時,得獎者應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,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填寫提供其他資料,以利本公司完成申報作業。依據中獎價值如須進行所得稅扣繳,得獎者應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,如期繳納應納稅額予本公司。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完成上述作業,或未能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完成,本公司將取消得獎者之領獎資格,如已領獎則取回已發獎項。
8. 得獎者如屬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,須獲得法定代理人之全體同意,方可領獎。